我最近剛接手一個類似的案件,但是比較特殊,汽車是兩個人共同出資購買的。委托人也想拿回牌照。我給委托人兩個方案,可以從兩個方向入手。
從北京市的歷史判例來看,起訴合同無效,絕大多數(shù)法院都會支持的。但是,法院一般不支持返還車輛,而是由買車人實際占有。車牌照,或者說小汽車指標,是一種行政審批,不能交易。但是車牌并不是物權(quán)憑證,汽車是動產(chǎn),物權(quán)憑證仍然以買賣和占有為標準。判決買賣/租賃車牌合同無效,但是汽車的所有權(quán)仍然是實際買車人的。
法院判定租賃/買賣車牌合同無效后,買車人實際上應(yīng)該過戶車輛,將指標騰退給指標所有人。但是買車人不配合,法院也不能強制執(zhí)行。
第二個方向,起訴占有返還。
我告訴委托人,還可以以車牌登記和買車證據(jù),證明車輛是委托人個人所有的,起訴要求對方返還車輛。
一個小知識點:
如果起訴租賃/買賣車牌合同無效,可以向合同簽訂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也就是說,可以在北京起訴。如果起訴占有返還,被告戶口是外地的,那么還要向被告戶籍地法院起訴。
因為管轄法院的問題,我們選擇了起訴租賃/買賣車牌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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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建議:
先和對方溝通協(xié)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充分評估訴訟風險。
針對您的問題具體回答如下:
一、“北京牌照”的法律性質(zhì)
你說的“北京牌照”也就是是法律意義上的“小客車配置(更新)指標”,是政府為實現(xiàn)小客車數(shù)量合理、有序增長,有效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實行的小客車數(shù)量調(diào)控措施,小客車購車指標,這屬于一種“許可資格”。
二、單就購車指標無法通過法律進行處理
1、購車指標因其“許可資格”的法律性質(zhì),不屬于物權(quán)保護意義上的物。
2、根據(jù)《北京市小客車數(shù)量調(diào)控暫行規(guī)定》實施細則,第31條之規(guī)定“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僅限指標所有人使用。對于買賣、變相買賣、出租或者出借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的,由指標管理機構(gòu)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指標或者更新指標、三年內(nèi)不受理該申請人提出的指標申請”。
實務(wù)中,如果單就“北京號牌”訴訟,存在駁回起訴和收回購車指標的風險。
三、法律上對“原物返還”的處理
根據(jù)物權(quán)法定原則,物權(quán)法24條規(guī)定:“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quán)的設(shè)立、變更、轉(zhuǎn)讓和消滅,未經(jīng)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我國對機動車的物權(quán)取得方式采取交付生效、登記對抗主義。
如果車輛為您本人購買他人使用,可根據(jù)“購車發(fā)票”和“車輛行駛本”根據(jù)物權(quán)法定原則,通過“原物返還”訴訟進行處理。
行駛證,發(fā)票和綠本在不在手里,沒在就先掛失補辦一個,之后有一種操作叫無車報廢,就是只看手續(xù)不看車,報廢后給更新指標,就可以自己買車了
你的是新能源汽車,還是普通的京牌車。
新能源汽車牌照是跟車子的,普通京牌(藍色)是跟人的。
按照你的說法,似乎邏輯有點不同,你把牌照給了你朋友,那么你的意思是車牌不是你名下,但是車子是你名下的。
如果你朋友只是借用了不是你名下的車牌,你是沒有權(quán)利要回的,除非車牌也是你的。
如果對方買了車子,使用了你的名字登記的并掛了你的牌子,法律意義上來說,這輛車是你名下的,但是借款購買的。你要把人家買車的錢折舊以后退給他。這樣你才對汽車擁有全部的財產(chǎn)權(quán),可以通過法院進行起訴。
另外一個就是特殊案例,如果你朋友不僅要了你的車牌,還用了你的車子不歸還,你完全可以上門討要,索要不成你可以報警,對方的行為屬于侵占他人財產(chǎn),屬于犯罪行為。
不過凡事不能做絕,建議先當面溝通,一般朋友是不會為了一塊牌照,鬧得不愉快的,現(xiàn)在北京不是新增了好幾萬個新能源指標了嗎,可以建議你朋友去申請個。
最后,希望你的問題能夠早日妥善解決!謝謝,覺得有用可以轉(zhuǎn)發(fā),點贊或者留言哦
如果車是你的,牌照自然也是你的。一般來說,不會存在牌照給了朋友用,朋友不歸還的問題。如果車牌和車你是送給別人了按照法律程序該怎樣走就怎樣走。但是如果僅僅牌照是在你名下,別人出錢買車使用你的名字上的牌照,你的情況應(yīng)該就是所謂的背戶。
以前,北京市外地戶口的人是不能擁有北京汽車和牌照的。因此,許多沒有北京戶口的人都找親戚朋友借用身份證辦理汽車牌照。(所謂的背戶)
后來,北京市放松管制,有暫住證就可以上牌了,或者牌照掛在北京的一些公司名下也是可以的,有人還專門成立公司讓人掛牌在其名下,從中收取管理費。但是還是有許多用別人名字上牌照的人沒有及時更名過戶。
再后來,北京市實行機動車嚴厲的管制,牌照就成了稀缺資源?,F(xiàn)在,地下交易,一張牌照的價格在10 20萬,租借牌照的價格應(yīng)該在每月2千左右甚至更多。在嚴格的管控措施和巨大的利益面前你想撕破臉皮,不講友情和親情,要回法律上名義上屬于你的牌照,我個人覺得其行為有待商榷。
首先,你摸著良心說,這個牌照真的是你的?是你好心借給別人用的嗎?如果真的是這樣,我想你的朋友太不厚道,因此你也不用客氣,起訴要回就是。
其次你如果是背戶,就未必你想要回就能要回的。既然大家撕破臉皮了,不講情面了,對方就是不給你,你又能如何。你可以起訴,大不了讓牌照作廢,大家都不用。(北京市規(guī)定背戶行為一經(jīng)查實,牌照收回)。
我個人覺得,既然替人背戶,就要講點素質(zhì)和人情。做人要厚道。隨便上牌照的時候你可以替人背戶,牌照緊張了,想各種理由和辦法想白要一個牌照,太不厚道了。
我一個校友,上世紀九十年代在國內(nèi)賣彩票(摸獎)發(fā)了財(應(yīng)該有2千萬左右)。后來,害怕財路不正在國內(nèi)惹事就移民加拿大。走之前,把他借用親戚的名義買的京牌汽車,通過我賣給我親戚。當時講好了,車和牌照一起走?,F(xiàn)在牌照值錢了,緊張了,就厚著臉皮要要回牌照,被我說了一頓。就算這樣,還是厚著臉皮不通過我把牌照要走了。(我親戚也是有錢人,沒有和他計較)。我覺得這樣的人就是自私無恥的小人。
我一個北京同學,借用同學名義買車(背戶),同學的同學倒是挺仗義。但是,同學的同學的老婆就不厚道了,想要牌照又不眀說。于是就想盡辦法騷擾我同學甚至家人,目的就一個,要回牌照,給她妹妹用(不是她家自己沒有牌照用)。她自己家里已經(jīng)有兩臺車。
給人背戶,這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的確背戶者承擔了一定風險和責任,借用身份者應(yīng)該感謝背戶者。背戶者和被背戶者應(yīng)該相互理解,甚至可以協(xié)商。背戶者不要老想著白撿一個牌照用用。從某種意義上講,這牌照還真就不是你的。法律上你有理,但是實際上你有充足的理由嗎?
我當初也是把車牌給一個人用,用了快十年了,后來因為急需用車找他要,給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周轉(zhuǎn),他還是不給我,后來折騰了半天,去車管所掛失各種車輛證件,讓他驗不了車,還替他交了1000多的違章罰款,最后給了他兩萬才把車牌還給我。所以車牌出租給朋友沒問題,但是一定要看好人。有些人真的很渣!
簡單,目前車子在你名下,他比你緊張,你直接要回,不給你就去車管所辦一下車本掛失,補辦,然后直接注銷你的車,這樣指標又回到你手里,他的車就是注銷車,也就是黑車
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北京應(yīng)該也是限牌的,你朋友用了你的指標去上牌,他沒有指標過戶,又如何把牌照指標還你呢?所以首先你要跟朋友去溝通,讓他去申請或拍賣車牌指標,指標一來了,你們才可以辦理過戶。但是一般來講,搖號申請指標過于漫長,我身邊好多朋友搖了一年多都沒有搖上,所以只能通過拍賣,但拍賣的話,廣州的拍賣競價大概在三萬元左右了。所以這是一筆比較大的開銷。所以建議樓主如果想用指標上牌了,讓自己的家屬再去搖一個,以便備用,另外,跟朋友協(xié)商一個過戶的周期,雙方簽好協(xié)議,如果到期還沒有辦好的話,他需要給你每月支付多少的使用費。
車輛所有人是你的名字,你存在的風險,如果萬一這臺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而司機又無力承擔賠償時,這個賠償責任需要由你來承擔。
你也可以申請這臺車輛的行駛證掛失補辦,然后把行駛證拿回自己手上,把車給抵押掉。
總的來講,把自己的指標給了別人上牌,都是有風險的。
我是海棠老師,擅長企業(yè)戰(zhàn)略頂層設(shè)計、勞動法、稅法、人力資源規(guī)劃、薪酬體系設(shè)計、績效效能提升,如果大家日常工作中有遇上棘手問題,歡迎大家留言咨詢探討
大家好,我是小哥丁丁
一個從事汽車行業(yè)10余年的汽車人,現(xiàn)在在北京工作。
從題主這個問題來看:北京牌給朋友用,朋友不歸還,車車輛所有人還是你的。
關(guān)于這個問題,我先普及幾個問題:
第一,車輛所有權(quán)。假如你的情況,即使上了法院,即使車輛所有人是你,但法官還是要看購車出資人跟實際使用人是誰。因此,從正軌途徑來簡單處理,還是挺難的。
第二,上牌指標。原則上是不允許出租、轉(zhuǎn)借的。一般出租、轉(zhuǎn)借也是要么看在人情上,要么是看在錢上,大部分是出租看在錢上。這樣的情況,你是什么錢都賺,算是一種投機取巧,你怪誰?
從以上,兩種情況來看,貌似指標人都是劣勢。接下來,我說下類似情況,該如何處理:
第一,強制法。指標是在你手里,你可以綠本行駛證等資料進行丟失補辦。然后無車報廢。這樣方式,建議只在雙方關(guān)系破裂的情況下使用,因為一旦你這樣做了,對方就是無牌上路,甚至是套牌,你要是報警他是要扣車的,而且他的車也是不能再上路了。這招有點損。
第二,上法院告他。法官基本會將車子判給他,車牌指標判給你。但是這樣的情況,時間周期較久,即使辦下來了,朋友間關(guān)系也基本破裂了。
所以,以上2種方式自己斟酌處理,不過最好的方式指標自己用,千萬別出租、買賣。
當初車牌給朋友用,現(xiàn)在我擔心出事故我擔責,想把牌照要回來,朋友不歸還了,因為朋友使用的該車輛所有人還是我,于是去了北京把行駛證掛失重新補領(lǐng)了,車牌已辦理了丟失補掛,但朋友還在繼續(xù)開這輛車,該怎么要回牌照?這種情況下,除了交通事故誰承擔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