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力田
圖:來自網(wǎng)絡(luò)
我有一個警察朋友,去年十二月退休的,在閑談中,他給我說起當(dāng)年自己經(jīng)手的一個案子,當(dāng)時這個罪犯還是他審訊的,簽字畫押之后,后來也是他和另外一個警察把此人送到了看守所。
羈押在看守所大概十個月左右的樣子,那個罪犯被執(zhí)行了死刑,也許是自己經(jīng)手的緣故,他還去刑場特意去看了看那個罪犯。
按理說,那個罪犯如果當(dāng)時選擇束手就擒,最多拘留十天八天的,但他卻選擇了另外的一種方式,以至于讓自己的人生徹底走上了末路。
那個罪犯姓趙,來自江蘇新沂市,事情發(fā)生在1998年的8月,那天,他到山東濟寧的一個縣城去扒竊,結(jié)果在車站作案時,被旁邊一位中年婦女發(fā)現(xiàn),于是做賊心虛的他,當(dāng)場落荒而逃。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那個婦女不依不饒,已經(jīng)穿過了四五個路口,他扭頭時發(fā)現(xiàn)那婦女依然窮追不舍,那婦女一邊追一邊大喊“抓小偷,抓小偷”!把他追進了一個死胡同后,那婦女撲上去,把竊賊死死抓住。
窮途末路的他無處可逃,為了擺脫那婦女,他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向那婦女的胳膊刺去,一刀兩刀,那婦女卻一直緊緊地抓住他不放手。
接著,他拿刀朝著婦女的臉部、腹部亂刺,那婦女倒下了,他終于有機會逃走了,可誰知,還沒走兩百米遠(yuǎn),就被巡邏的兩個警察當(dāng)場抓住,其中有一位就是我的那個警察朋友。
案情比較簡單,經(jīng)過了解才發(fā)現(xiàn),這名趙姓竊賊,曾經(jīng)有過兩次前科,一次因盜竊被判刑一年半,一次被判刑兩年。
那位婦女因為失血過多,雖然及時地被拉到醫(yī)院,最終卻因搶救無效而死亡。后來,被評為“見義勇為”榮譽市民。
而趙姓罪犯,卻因搶劫殺人,且致人死亡,性質(zhì)十分惡劣,情節(jié)特別嚴(yán)重,社會影響極壞,最終被法院判處死刑。后來,他又申訴,結(jié)果依然被維持原判。
1999年4月底,濟寧某縣的看守所,趙姓罪犯被武警押上刑車,即將押赴刑場執(zhí)行槍決。
這個時候的他,一臉?biāo)阑?,麻木地邁著邁步子,他的背上插了一個大牌子,上面的名字打了一個紅色的X,那是死刑犯的標(biāo)志。6個武警在車廂里押著他,有兩個戴著口罩和墨鏡,很威嚴(yán),讓人不寒而栗。
在車子發(fā)動的那一瞬間,忽然在車后有兩個奔跑呼喊的身影,那兩個人中,一個是趙姓罪犯的妻子,一個是他的女兒,她們撕心裂肺的哭聲,令在場的每一個人動容。他們從老家遠(yuǎn)道而來,只為送自己的親人最后一程。
趙姓罪犯不時地回頭,口里發(fā)不出聲響,只是任眼淚任意流淌。
刑車行駛了十幾公里,終于來到了一片地勢低洼的地方,周圍的蘆葦郁郁蔥蔥,隨風(fēng)搖曳。刑場就選擇在這里,讓人看了有一種說不出的蒼涼感。
警察朋友的車子在離刑場兩百多米的地方,然后他徒步來到刑場的外圍,那一刻,他知道趙姓罪犯的生命即將結(jié)束了,他在世的時間要按分或者秒來計算了。
七八分鐘之后,隨著一聲清脆的槍響,趙姓罪犯撲倒在地,生命也戛然而止。
他才37歲,原本是個有所作為的年紀(jì),但他卻傷人性命,罪不可赦,最終害人害己。
人總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時候,才明白活著的意義。所以,請大家務(wù)必敬畏生命,千萬別等來不及了才后悔。
這件事已經(jīng)過去了幾十年了,但那位警察朋友一直都記得。他覺得,因為一次并不成功的扒竊,而搭上了兩個人的生命,真的很不值得!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在網(wǎng)絡(luò)上看到的另一個故事:有一位中年婦女,有一天她去娘家那里,給自己的兩個哥哥借了一千塊錢,想買臺電視機,但在回家的路上,卻被兩個年輕人攔住,對方一再聲稱:“他們在工地上辛辛苦苦打工一年,卻被老板坑了,如今一無所有,你只要把錢給我們,就放你走,絕不傷害你!”
這位中年婦女卻說:“我身上的錢,如果你們搶走就是犯罪,要不我想張借條,你們簽個字,等哪一天你們有錢了,再還給我,我希望你們不要犯罪,以后也不要犯罪!”
那位中年婦女寫了一張借條,那兩個年輕人互相望了一眼,就接過了筆,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同時中年婦女把那哪張借據(jù)和自己的家庭地址也給了他們。
一年之后,那位中年婦女收到了一張郵局匯款單,數(shù)額是2000元,匯款人的名字是陌生的,附言上寫著:謝謝您,當(dāng)年沒讓我們走錯路。
我覺得這兩個故事,有一定的差別,也有一定的相似性,不知大家看了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