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凌晨,聶展云等刑偵專家會同辦案民警梳理案件細節(jié),研究案件偵查工作。
浙江迪安司法鑒定中心,法醫(yī)病理室主任劉尊忠告訴法制報記者,水中尸體鑒定的首要問題是確定死因,即鑒別是生前入水死亡還是死后拋尸入水,有助于判斷是否為刑事案件。
一般法醫(yī)鑒定的要點包括尸表檢查、解剖檢驗和實驗室檢查:尸表檢查方面,比如手里是否抓有異物,口鼻腔是否有蕈樣泡沫等;解剖檢驗方面,比如呼吸道里是否有溺液、泡沫和異物,肺部有無水性肺氣腫,還有心臟、胃腸道和內臟器官的表現都可以大致鑒別是生前入水死亡還是死后拋尸入水。
但在法醫(yī)學上,鑒別的金標準算是硅藻檢驗。如果是生前溺水,水里的浮游生物可以進到氣管里,然后進入肺部等,并隨血液進入全身內臟器官中。一般法醫(yī)會提取死者的肺、肝、腎等器官來做檢驗。如果在其中發(fā)現硅藻且達到一定數量,則可以診斷是生前溺水。更重要的是,要將死者肺和其他器官組織中檢測出來的硅藻種類,與落水地點、尸體發(fā)現地點的浮游生物進行比對,如果比對后一致,則有助于判斷落水地點。
另外需要注意,還有一種干性溺死現象,溺死征象不明顯,體內也可能發(fā)現不了硅藻。主要是因為冷水刺激,或是小孩子緊張,引起喉嚨痙攣、神經反射等心跳呼吸驟停死亡,肺、肝、腎及其他內臟器官很難發(fā)現硅藻等浮游生物。
被人溺死或者自己溺亡,又是否有區(qū)別?
另一名資深法醫(yī)表示,如果沒有用比較大的外力,其實是很難區(qū)分的。法醫(yī)舉了一個例子,比如兩個人在一艘船上,A自己跳下去,和B輕輕推他一把跳下去,最后的結果相差無幾,警方只能通過尸檢發(fā)現一些可疑的地方,比如一些生前的傷勢,去做一些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