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2018年5月,18歲的車主駕駛一輛Model S撞上一堵混凝土墻,造成車內三人兩死一傷~2019年車主家人決定起訴特斯拉,他們聲稱造成火災的原因是因為電池組存在缺陷,特斯拉并未在購買時警告“電池處于危險狀態(tài)”。歷經三年,裁決終于來了:判給這家人1050萬美元,同時,特斯拉將會在這起致死車禍中承擔1%的責任,駕駛者及其父母將承擔主要責任。
網友:我看到的新聞為什么說是這個年輕人開186撞墻后兩死一傷,父母告特斯拉是說之前限速了,但是后來孩子去另外一個特斯拉店給解鎖了造成事故。
網友:在國內,員工工傷的話,如果保險賠十萬,有兩萬到員工手就不錯了,公司還能賺錢。網友:我朋友買車問電的好還是燃油的好?我說啥時候軍用車輛用電了,你再考慮電車。網友:有個新聞,老太拒捕被抓,拷手銬的時候導致手臂骨折,后拿出精神病證明,判決警察賠償老太500萬美元。
網友:不是說因為特斯拉應他媽媽要求限速,后來特斯拉解除限速了,所以判決特斯拉負一定責任么?怎么又扯到電池了?網友:也就在美國能有特斯拉電池著火新聞,在國內那燒了一排車的事都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了網上都沒個聲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