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學生在籃球場上打球,突然一個裝滿水的飲料瓶,從天而降,還好沒有撞到人……根據(jù)各方提供的信息,60多歲的范某,因樓下打球太吵了,一怒之下,往籃球場上扔下飲料瓶。目前,范某涉嫌高空拋物罪,已被移送檢察機關(guān)審查起訴。
小編梳理發(fā)現(xiàn),范某住在7樓,所扔的是一個1升的飲料瓶,里面裝了2/3的水。這個高度,這個重量,只能說沒有人被砸到,已經(jīng)是萬幸了!高空拋物被稱為“懸在頭頂?shù)臍⑹帧保?span id="65pqrmg" class="wpcom_tag_link">危險性無需贅述。尤其是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故意拋重物,會對行人造成極大傷害,有時甚至會危及生命。
值得注意的是,范某在拋物之前,就知道樓下有很多人,他的行為會擾亂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甚至造成人員傷亡,但他還是我行我素,肆意一拋。雖然有可能他沒有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危險性,最終也沒有造成實際的損害,但這并不意味著,這種行為的危害性,是可以被低估的。
不難看出,促使他沖動行事的誘因,是晚上將近九點,他家附近就有打籃球的人。不少網(wǎng)友也批評了他的沖動行為,并對這種令人不安的行為,表示不滿。很多人都說,籃球場離居民樓這么近,這么晚了,還聚在一起打球,這和大喇叭的廣場舞,有什么區(qū)別?老人休息不好,孩子做功課也受影響,換個角度想想,的確會不堪其擾。
要知道,此前,各地也發(fā)生過很多類似的糾紛。打球的人要維護自身運動鍛煉的權(quán)利,居民要維護自己正常休息的權(quán)利,往往吵得不可開交,甚至很多人都鬧上了法庭。當然,范某心存不滿,就往下扔東西是不對的,但是打籃球和圍觀的人,只顧自己的心情,根本不在乎別人的感受,實則更不是與鄰居相處的方式。
在小編看來,所有這些矛盾的滋生,歸根結(jié)底都是物業(yè)管理不善?;@球場什么時候可以打,什么時候不該打,其實是有共識的,有規(guī)定的,然后嚴格管控,讓球員在合適的時間里打,盡量不要影響其他居民,各自滿足需求的同時,也能互相理解,這才是打通鄰里關(guān)系的正確方式,也是物業(yè)管理和公共秩序維護應(yīng)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