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以后,除非兩個人還有經(jīng)濟、撫養(yǎng)權(quán)等事宜的糾紛,否則兩個人各自過活,再也沒有交集,對方都不再是彼此的“重要他人”,這一點必須想清楚。
人不能回頭看。即使曾經(jīng)有過特別甜蜜的時刻,即使離婚的時候不情不愿,從感情上、從法律上,兩個人的關系已然完結(jié)。幻想對方還在想著自己,幻想隨著時間的流逝對方會回心轉(zhuǎn)意,甚至覺得時間只會讓人記住那些好的記憶,這都太幼稚了。這只能說明你沒有投入當下的生活,你用幻想在麻痹自己。
離婚后也有復婚的,雖然概率比較低,奇跡總會發(fā)生。但是大部分離婚都是雙方理性的選擇,離婚過程即便是和平的,對感情還是有傷害的。要求復合的伴侶,通常是原有婚姻中獲益的那一方,并且在離婚過程中沒有受到打擊;可想而知,不愿意復合的那一方,必定是受損的,受傷的。當傷口愈合,沒有人愿意扯開傷口再讓自己痛苦重來。
要明白離婚就是一個終點,而不是節(jié)點。各種權(quán)益糾紛在離婚的時候最好劃分的清清楚楚,大家斷的清清白白。最怕愛里夾著恨,恨里帶著眷戀,感情用事,稀里糊涂,把自己的權(quán)益拱手讓人了。是的,曾經(jīng)是愛侶,又如何?人在事實面前就要接受“從此陌路”這個現(xiàn)實。難道還要讓這份糾纏帶入下一段生活嗎?
我來說說自己吧,我41歲老婆31歲,我們結(jié)婚十一年了,在一個小縣城生活,,一個兒子11歲一個女兒4歲半,我們在一起這么多年有吵架,但不多也從沒動個手,我們一起做點小生意,昨年8月份時天天找我鬧要離婚,問為什么她也不說,就說感情不合,十年了給我說感情不合,找家長和朋友給她談,還是要離就是不說為什么,2個月后我煩了一氣就簽字離了,一轉(zhuǎn)身她就找好了,我也不想去問原因了,不管你把別人看得有多重,人家心變了都什么變了,女人狠心比男人還狠,現(xiàn)在孩子也不問一聲了,這也沒有誰對誰錯,可能這就是現(xiàn)實社會吧,感到最對不起的是小孩,影響太大了,現(xiàn)實社會不要把別人看的太重,你可以管好自己,但別人的想法你左右不了,可能也是社會大環(huán)境影響太大!
如果婚姻不是走到了盡頭,不到萬不得已任誰都不會選擇離婚,既然最深的傷害已經(jīng)造成,曾經(jīng)的愛情,曾經(jīng)的誓言都已經(jīng)煙消云散。離婚就變成了一種解脫。所以離婚后,另一方確實就變得不再重要,一紙離婚證,結(jié)束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再見就只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如果再聯(lián)系也只能是為了孩子。以后的人生路各自安好!不會再有交集。離婚后還把對方看成自己重要的人,心心念念不能忘記,傷害的是自己。
人生路上,聚散無常,既然離婚就說明只有短暫的緣分,離婚后的人生就互不干擾,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我的余生不在有你,你的人生我也不會再關注。做陌生人就挺好。
離婚后,對方當然不重要了!
離婚了,就意味著要從對方的生活里退場了,除了孩子,兩人之間可以說再無交集,對于一個與自己毫無關聯(lián)又無感情的人,要如何重要呢!
而且,雖然離婚了,但生活還要繼續(xù),人生還要往前走,以后也很有可能還要組建自己新的家庭,這一切都是需要有一定的物質(zhì)基礎的,說白了就是需要錢的。
兩人之前的精力與金錢都花費在上一段婚姻里,成為了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這時候要分開了,必然是要盡量爭取屬于自己的那一份。
爭奪孩子,恰恰說明父母都對這個孩子有真感情,想要孩子以后隨自己生活,這還是好的,最怕的就是夫妻兩都不要孩子,互相推諉!
如果離婚了,就要自己堅強起來,往事不可追,一切向前看,不是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嗎,最好的前任應該像死了一樣。所以,就不要再對對方抱有幻想,認為即使離婚了,自己仍然能在她/他的心里占有一席之地!
離婚了就是離婚了。從當年的兩情相悅到日后的兩情相悖,沒有誰對不起誰,也沒有誰虧欠于誰,因隨心而歡聚,因隨心而失散,就這么簡單的一個心的旅程。財產(chǎn)怎么分?依舊是隨心的事情,任何分法都沒有對錯,都是對的。能達成協(xié)議最好,達不成,也簡單,把如何分財產(chǎn)交給法院先做出個第三方的法律上的公平裁定,然后在此基礎上,再談,談不妥,按裁定書執(zhí)行就好了,執(zhí)行不了,有法院執(zhí)行庭去負責了,省事省心
一點也不重要,不管他生老病死也完全脫離關系了!走到呢一步,大家都是緣盡了!再有任何聯(lián)系只會對重組家庭的另一方不尊重!就算有孩子了,也只有各自關心孩子,大人方面就越小聯(lián)系越好!愛與不愛隨著時間的淡忘,做一個熟悉的陌生人吧!大家祝福對方希望大家各自安好吧!
夫妻雙方本是彼此心里最重要的人,但是離婚后各奔東西,當然就不那么重要了,如果一定要說雙方還有什么,那就是倆人共同的孩子。
現(xiàn)在家庭孩子都少,離婚當然都愿意和孩子在一起,財產(chǎn),屬于自己的那份一定要爭取,這都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
離婚后,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財產(chǎn),分割完畢,倆人就再沒有什么糾葛了,都要開始自己的新生活了。倆人從此,路歸路橋歸橋,相忘于江湖,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如果你回答另一方仍舊重要,我就想問:那你離啥婚?
俗話說,好馬不吃回頭草。離婚的法定原因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實際上絕大多數(shù)離婚的也是因為夫妻感情破裂。這里的“感情”不僅僅限于愛情、情感,包含了男女之愛、生活之愛、家庭之愛也包含了柴米油鹽、平淡如水等。既然離婚的人總是因為這樣那樣的理由,都覺得和對方生活不下去而選擇分開,那些說重要的人,能否給我一個理由呢?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自己打自己臉的行為嗎?
離婚,離掉的不單是一對男女之間的關系,也離掉了一個家,家的構(gòu)成因素比所謂的愛情要復雜得多。原本就是一對無血緣關系的男女湊到一起稱之為夫妻,所以分手時勢必要將所有的種種全部予以分割,爭房、爭孩子既符合人性,也符合社會現(xiàn)實。畢竟,人總是要活下去的,正因為兩人的結(jié)合,那么兩人在結(jié)合后創(chuàng)造的精神財富和物質(zhì)財富都在一起堆放著,離婚時予以分割,難道不正常嗎?
只能說,沒那么重要了,畢竟是自己愛過的人,就好像刀傷已經(jīng)好了,但是再看到那把刀,傷口還是會痛會滴血!
如果有了孩子,那下半生也是扯不斷的關系,因為有了孩子,你們其實還是算間接親人,不可避免的會繼續(xù)交集!
如果你真的很愛她,雖然離婚了,你看到她過的不好你還是會感同身受,不會袖手旁觀,感情這東西就是沒有道理的,哪怕她傷你的再深,你看到她落難的那一刻還是想把她摟在臂彎!因為她曾經(jīng)是你的全部,看到還是想擁有!
夫妻是緣!有善緣,有惡緣!無論結(jié)局怎樣,都不要相互詆毀!畢竟都曾經(jīng)深愛過!做事情不要那么絕對!逢事留一線,日后好相見!未必你們的姻緣就這么短。
不離婚,你是我媳婦兒,你出軌了,離婚了,你TM是誰啊,吃我的給我吐出來,我TM不該你的,第一步就是換鎖,有多遠給我滾多遠,財產(chǎn)孩子讓法院判。沒事還聯(lián)系你媽了個逼啊,還都是你的了,你咋想的。